29 10 月 EB-1C 綠卡申請全解析|跨國高管必看申請條件、流程與成功策略
EB-1C 是專為跨國企業高階主管與經理人設計的美國職業移民途徑。
本文解析 EB-1C 的申請條件、公司關聯與審核重點,協助您透過正確規劃與文件準備,提升核准成功率並順利取得美國綠卡。
EB-1A/EB-1B/EB-1C 三大類別資格對照表(USCIS Eligibility Criteria) (資料來源:USCIS)
為什麼 EB-1C 是跨國高管的綠卡捷徑?
近來 H-1B 政策出現重大變動,抽籤制度與名額限制讓許多專業人才陷入不確定性。對跨國企業的高階主管與經理人而言,EB-1C 提供了一條 不受抽籤限制、可直接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 的穩定途徑。
許多高管以為,只要在跨國公司擔任高階職位,就能輕鬆申請 EB-1C,但實際上,這條途徑比想像中更講究細節與策略。了解關鍵要求、公司關聯性與管理職責,才能真正發揮 EB-1C 作為高管移民「穩定替代方案」的優勢。
EB-1C 是企業高管的快速通道嗎?
申請條件有哪些細節與關聯要求?
想知道成為新移民的第一年,應該怎麼報稅?
參考這篇:美國新移民第一年稅務指南:全球所得申報與稅務居民判定全解析
一、EB-1C 是什麼?為什麼 EB-1C 可能適合你
EB-1C,全名「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 Multinational Executive or Manager」,是美國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別(EB-1)的其中一項。
這條途徑專為跨國企業的高階經理或主管設計,讓您能透過內部調動到美國的關係企業,直接獲得美國綠卡。
主要優勢特點:
配偶與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請移民
配偶可申請工作許可 (EAD),子女可合法就學
可由境外申請,即使身在海外,也能啟動申請流程
EB-1C 屬於第一優先類別,無須PERM勞工證明,審理速度相對較快
EB-1C 配偶及未婚21歲以下子女可以同步申請移民 (資料來源:USCIS)
EB-1C 與其他移民途徑差別比較
在眾多職業移民類別中,EB-1C 被視為 最具策略性與長期價值 的途徑之一。
相較需要經過 PERM 勞工證明、職位測試與等待排期的其他類別,EB-1C 不僅流程更簡化,也更能凸顯申請人作為企業高層的真實管理能力。
| 移民類別 | 特點 | 審核重點 | 適合對象 |
|---|---|---|---|
| EB-1C | 第一優先類別,無需 PERM 勞工證明 | 管理深度、公司關聯性、公司規模與營運穩定性 | 跨國企業高階主管或經理人 |
| L-1A | 非移民簽證,可先赴美工作,作為 EB-1C 的前期準備階段 | 管理職務與公司關聯,允許新成立的美國子公司New Office | 尚未符合 EB-1C 的高階經理人 |
相較於短期的 L-1A 工作簽證,EB-1C 讓企業高管 直接以綠卡身分長期駐美,不受簽證期限限制,也能同時為配偶與子女規劃長居與教育。
二、EB-1C 申請核心要點
1. 管理職務必須具備決策權
「主管」不是職稱,而是責任與層級。
申請人需證明自己管理公司主要部門、團隊或業務線,擁有實質決策權與管理下屬(一般建議至少 7–10 名員工,含二級主管)。
2. 跨國公司關聯性
申請人過去三年內,需有至少一年在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企業擔任經理或主管。
需有完整公司關聯性文件,能清楚呈現公司之間的控制權與持股關係,例如:股權證明、組織架構圖是否清楚呈現跨國關係。
3. 薪資與資歷匹配
USCIS 會評估申請人的薪資、職位級別與管理範圍是否合理。
建議提供薪資證明、組織圖及績效報告,證明職位與資歷對應。
4. 公司規模與穩定性
小型或成立時間不久的子公司需特別注意,必須證明公司有穩定運營,能持續支持申請人的管理職責和支薪能力。
建議提供財務報表、報稅紀錄、營運紀錄及第三方審核報告。
基本條件同L-1A, 惟申請EB1C的美國公司不能是New office,需營運滿一年以上。
EB-1C 公司穩定性及薪資匹配相關論述及佐證要求 (資料來源:USCIS)
三、EB-1C 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EB-1C 申請流程
資格評估:確認管理深度、公司關聯性與公司規模符合要求
文件準備:組織圖、薪資證明、績效報告、公司關聯文件、財務報表、報稅紀錄
提交申請:由美國公司提交申請文件I-140或I-485(如在美國)
等待審核:USCIS 將審查管理職責、公司規模、跨國關聯性,可能補件
NVC及領事館面簽:若在海外申請,將由領事館進行面簽
EB-1C 申請前的關鍵思維
EB-1C 的流程看似簡單,但每個階段都關係到 「資格判定」與「文件呈現」。與一般工作簽證不同,EB-1C 不僅要證明申請人的管理層級,還必須證明企業之間具備真實且可持續的營運關係。
因此,建議在正式送件前,務必由熟悉美國職業移民制度的專業顧問或律師團隊,協助檢視每份文件的邏輯、內容一致性與證據力,以免因細節疏漏而被 USCIS 要求補件(RFE)甚至駁回。
專業建議
EB-1C 的成功關鍵不在速度,而在 「準備的完整度」。
EB-1C的每一步都涉及 USCIS 對企業真實性的審查,建議在啟動前進行:
稅務結構與資金流檢視
公司關聯與持股文件審核
組織架構與人事層級確認
讓所有文件彼此呼應、邏輯一致,才能確保整體申請流程穩定推進、降低補件風險。
五、若暫時不符合 EB-1C,有哪些選項可考慮?
L-1A 簽證:EB-1C 的非移民版本
- 適合已在跨國公司擔任經理/主管,但尚未滿足 EB-1C 條件者
- 可先以 L-1A 身分赴美工作,累積一年以上管理經驗,再轉 EB-1C或其他移民途徑
- 同樣可攜家屬赴美,屬於雙向可轉移簽證途徑
別讓你的高管資歷,只換來一個職稱。
EB-1C 是專為跨國高管設計的頂級移民途徑,但關鍵在於 「公司關聯」與「管理深度」 的證據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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