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lled Migration Visa
澳洲技術移民簽證是澳洲聯邦政府專為吸引海外具備專業技能的人才所設立的一項計分制移民計畫。其核心目的是補足澳洲境內勞動力市場的技術缺口,進一步推動經濟成長。此類移民簽證主要依據《技術職業清單》(Skilled Occupation List, SOL)中的職業類別進行申請,並透過技術移民打分系統(Points Test)來評估申請人的資格。
打分標準涵蓋年齡、語言能力、學歷、工作經驗、配偶條件等多個面向。由於每個州政府對技術人才的需求有所不同,建議由專業顧問協助評估申請人的職業是否符合州或聯邦資格,並依據歷年邀請分數進行可行性規劃。
| 簽證類型 | 名稱 | 主要特點 |
|---|---|---|
| 189 獨立技術移民簽證 | Skilled Independent Visa | 永久居民簽證(PR),無需州政府提名,可自由選擇澳洲居住地。 |
| 190 州擔保技術移民簽證 | Skilled Nominated Visa | 永久居民簽證(PR),須獲得州政府提名,下簽後需在提名州居住至少 2 年。額外加分:打分表 +5 分。 |
| 491 偏遠地區技術簽證 | Skilled Work Regional Visa | 為期五年的臨時居民簽證(TR),需在擔保地區居住與工作至少 3 年,符合條件可轉 191 永居簽證。額外加分:打分表 +15 分。職業清單選項更為多樣,涵蓋較多冷門專業。 |
由於各州政府每年針對本地勞動市場需求調整技術職業清單,不少職業即使無法通過 189 類別申請,仍可透過 190 或 491 類別完成遞交,增加成功機會。
建議申請人由專業移民顧問協助擬定技術移民路徑,包含:
職業是否具備職業評估資格與可能性
過往獲邀分數落點分析(EOI)
是否有機會申請偏遠地區擔保(491)
各州職業清單的變化趨勢
我們將協助您評估現有條件、規劃打分策略,最大化移民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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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class 186
澳洲永久居留(PR)路徑之一,適合具備技術背景、並獲企業提名的申請人
澳洲雇主擔保簽證(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Subclass 186)是澳洲政府針對具備專業技能的海外人才所設立的永久居留類型簽證。該簽證允許澳洲本地企業提名海外申請人至澳洲長期工作與定居。此類簽證不採用打分制,對於在分數制度中競爭力較弱、但具實務經驗與專業資格的申請人而言,是一條穩定且務實的移民途徑。
本類簽證配額穩定,受到許多期望透過技術就業移民澳洲人士的青睞。
| 簽證類型 | 主要特點 |
|---|---|
| 直接申請 Direct Entry, DE | 適合未曾持有澳洲臨時技術簽證(如482)的申請人,條件如下:
|
| 臨時居留轉永居類別 Temporary Residence Transition, TRT | 適合已持有482臨時技術簽證的在職者,條件如下:
|
| 勞動協議類別 Labour Agreement | 適用於雇主與澳洲政府簽訂勞動協議(Labour Agreement)的特殊產業人士。條件靈活,例如:
(當前協議清單 List of current labour agreements ) |
年齡介於 18 至 44 歲(特定職業可申請豁免)
具備提名職業相關的專業技能與學歷資格
通過官方職業評估(Skills Assessment)機構認證
英語能力達到 IELTS 各單項至少 6.0 分(或同等語言檢定成績)
擁有2至3年以上相關全職工作經驗
獲得澳洲境內合法營運企業的正式提名(Employer Nomination)
無需參與打分制度,適合非高分者
為永久居留簽證,無居住地限制
適合已有澳洲工作機會者
適用產業涵蓋技術、工程、醫療、學術等多元領域
如需根據您自身背景進行適合的簽證途徑評估,或取得職業清單與職業評估指引,歡迎聯絡我們的專業顧問團隊,協助您擬定最佳移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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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al Innovation Visa, NIV
結合GTI與BIIP的全新移民通道,專為全球卓越人才與創新型投資者而設
澳洲國家創新簽證(National Innovation Visa,簡稱NIV)是澳洲政府預計於2024年底正式推出的全新永久居留移民計畫。該簽證整合了現有的「全球傑出人才簽證」(Global Talent Visa, GTI)與「商業創新與投資計畫」(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Program, BIIP),旨在吸引來自世界各地具備卓越成就或創新潛力的人士,來澳從事科研、創業、投資或文化領域貢獻。
NIV 簽證適合在其領域已展現領導地位、並能為澳洲經濟與社會發展帶來正面影響的申請人,包括:
全球頂尖研究人員與科學家
具潛力的創新型企業家
具實績的高端投資者
專業運動員與創意產業人士
申請人需滿足以下基本資格,方可遞交意向表(EOI)並進入申請流程:
年齡介於 18 至 55 歲(特殊貢獻者可申請豁免)
英語能力達到 IELTS 每科 4.5 分 或等值英語測驗成績
展現在所屬專業領域的卓越技能或國際級成就
獲得來自澳洲聯邦、州或領地政府機構的提名(如無推薦單位,可協助尋找)
澳洲內政部將根據申請人EOI內容與成就指標進行排名,邀請順序劃分為四個優先層級:
| 優先等級 | 描述 |
|---|---|
| 第一級別 | 全球認可的頂尖人才,於其專業領域獲得國際級獎項殊榮,具有廣泛國際影響力。 |
| 第二級別 | 已獲澳洲聯邦、州或領地專責機構於 Form 1000 表格上提名之申請人。 |
| 第三級別 | 在Tier One 領域(下列)具備顯著成就者:關鍵技術(Critical Technologies)健康產業(Health Industries)可再生能源與低排放技術(Renewables and Low Emission Technologies) |
| 第四級別 | 在Tier Two 領域中展現卓越潛力者:農業科技(Agri-food and AgTech)國防與太空(Defence and Space Capabilities)教育金融服務與金融科技(FinTech)基礎建設與交通資源產業 |
澳洲移民部門將綜合以下「傑出成就指標」來判斷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
國際級獎項與榮譽
獲得下列或同等級別的國際認可獎項:
諾貝爾獎、突破獎、菲爾茲獎、圖靈獎
普立茲獎、國際布克獎、柴可夫斯基比賽金獎
奧林匹克運動會金牌、IEEE榮譽勳章等
國家級研究資助與學術地位
獲得澳洲或國際重要研究經費補助
持有具高度學術影響力的博士學位(PhD)
在《Nature》、《The Lancet》、《Acta Numerica》等頂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
高H-index或就讀於世界排名前列的研究型大學
思想領導力與業界影響
國際高端會議之主題演講人(如 Web Summit、ICM、AACR 等)
年薪超越「澳洲公平工作高收入門檻」
獲得澳洲當地雇主正式聘用(可為職業稀缺性佐證)
其他認可指標
運動員或藝術創意人士可提升澳洲國際形象者
具創新投資成果者,曾成功孵化或帶領具潛力的創新型企業
持有國際知識產權(如發明專利)並具商業化潛能者
曾參與與澳洲創新中心合作的項目(聯邦或地方級)
專為「高成就人才」與「創新創業者」設計的永久居留方案
不需打分,改以成就與貢獻進行評估
計畫整合 GTI 與 BIIP 優勢,簡化程序
支援多元背景,包括科學、金融、運動、文創與技術領域
如您具備卓越背景並希望進一步了解自身是否符合NIV申請條件,我們的專業顧問團隊可提供一對一資格評估、提名方協助與材料準備指導,歡迎立即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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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ner Visa
澳洲配偶簽證(Partner Visa)是專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新西蘭公民的合法配偶或事實伴侶所設計的移民途徑。該簽證依照申請地點的不同,分為境內(820/801)與境外(309/100)兩種申請路徑,並採取「兩階段審批制度」,先核發臨時簽證(Temporary Partner Visa),隨後於一定時間及條件達成後轉為永久居留簽證(Permanent Partner Visa)。
| 境內配偶簽(820/801) | 境外配偶簽(309/100) |
|---|---|
| 適合人在澳洲境內者,可持過橋簽證在澳洲合法居留,等待820臨時簽證審核與轉為801永久簽證 | 適合尚未入境澳洲、但計劃未來定居者。需於境外提出申請,依序核發309臨時簽證與100永久簽證 |
| 注意: 臨時簽證(TR)之有效期視PR階段審核結果而定,無固定期限。TR與PR階段之簽證擔保人須為同一人。 | |
配偶關係真實性之證明要件申請人必須與澳洲方維持真實且穩定的婚姻或事實伴侶關係,並向移民局提交下列類型的證據以證明:財務整合性: 聯名銀行帳戶、財產共有文件、共同購置紀錄、互相提供財務支持的證明; 居住事實: 聯名房租或水電帳單、共同地址登記或房屋租賃/購買合約; 社交層面: Form 888 親友聲明、共同活動記錄、共同旅遊或社交事件參與之照片與紀錄; 情感承諾: 遺囑或保險之受益人指名、共同扶養孩子之證明、個別或聯合撰寫之關係敘述信。 擔保人資格限制擔保人必須為:
⚠ 若擔保人有「重複擔保」、「短期內多次擔保」或「曾作為配偶被他人擔保」等情形,需進一步與專業顧問確認是否符合規範,或申請豁免條件。 補充條件與特殊狀況
文件翻譯標準所有非英文證明文件需由NAATI認證翻譯員完成翻譯,或符合澳洲政府認可之語言翻譯標準。 |
|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若您與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資格的新西蘭公民已訂婚並計劃結婚,可考慮申請未婚夫妻簽證(Subclass 300)。該簽證專為打算在澳洲結婚的情侶所設計,核發後可進入澳洲籌備婚禮並完成結婚手續,之後可轉申請820/801配偶簽證,進一步取得永久居留。
適用對象:計劃與澳洲公民/PR或符合資格新西蘭公民結婚者
簽證效期:約 9 – 15 個月
申請地點:僅接受境外申請
婚姻要求:須在簽證到期前完成合法結婚
後續安排:結婚後可於澳洲境內申請 Partner Visa(820/801)以取得PR
與配偶簽證相同,申請人與擔保人需提供充份證據以證明雙方關係之真實性與穩定性,並證明未來的婚姻計畫為真誠目的。
擔保人如曾涉「重複擔保」或其他限制情形,同樣需確認是否符合擔保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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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ident Return Visa, RRV
對於已獲得澳洲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cy)的申請人而言,雖已享有在澳洲合法永久居留的資格,但在未正式入籍取得澳洲護照之前,PR 身份本身並不等同於無限期的自由進出。若永久居民需在首次簽證有效期(通常為五年)屆滿後繼續往返澳洲,便需申請「居民返程簽證」(Resident Return Visa, 簡稱 RRV),以確保自身的入境權益不受限制。
澳洲的永久居民簽證雖授予無限期居留權,但首次獲簽後通常附帶五年有效的「出入境權限」。若此五年期限屆滿,且您人不在澳洲境內或計畫短期出境再返回,便需要持有有效的 RRV 才能再次入境。
RRV 的核發將依據申請人過去五年內與澳洲的「實質連結程度」進行判斷,不同程度的連結將對應不同的簽證效期。
| 申請人類型 | 主要條件 | RRV類型與效期 |
|---|---|---|
| 高連結性申請人 | 過去五年內,在澳洲實際居住累計滿兩年 | Subclass 155,效期 5 年 |
| 中等連結性申請人 | 雖未居滿兩年,但可證明與澳洲有實質連結(例如職業、商業、家庭等) | Subclass 155,效期最長 1 年 |
| 低連結性申請人 | 未達以上條件,但具備充分且令人信服的同情理由(如醫療、家庭或不可抗力等) | Subclass 157,效期最多 3 個月 |
若您無法達到兩年居住要求,但希望申請 RRV,以下因素將有助於證明您與澳洲的實質關聯:
商業連結:持有在澳洲註冊並實際營運的企業股份或擔任管理職位
職業連結:在澳洲有穩定雇主關係、職業執照、或領有薪資單
家庭連結:配偶、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為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
文化參與:積極參與在地社區、文化或公益組織活動
當申請人無法符合高連結或中連結標準,仍可申請效期較短的 Subclass 157,只要具備足夠的「令人信服且同情的理由」,例如:
海外直系親屬重病或過世,需長期陪伴或處理後事
因婚姻、育兒等家庭因素而與配偶長期居住海外
自身或隨行家人正接受長期、複雜或關鍵的醫療治療
受限於海外法律程序,例如官司未結束導致無法離境
突發狀況如疫情、戰亂、天災等不可抗力影響返澳計畫
這些理由需提供詳實證明文件,並由移民官依據個案進行裁量。
所有申請文件建議由 NAATI(澳洲國家筆譯與口譯認證機構)認證譯者進行翻譯,或符合移民局對翻譯之正式要求
若您長期未返回澳洲,且希望申請 Subclass 155,請務必準備充足的證明文件展現與澳洲的聯繫性,以提高簽證核發機率
一旦 RRV 獲簽,您便可於其有效期內自由進出澳洲,無需重新申請
澳洲永久居民(PR)身份不會因出境而自動失效,但若在無 RRV 的情況下出境,將喪失再次入境的合法權利
若您已符合澳洲公民申請資格,建議考慮申請入籍,以獲得更長遠穩定的居留與出入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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