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8 月 海外帳戶:沒賺錢也需要揭露
美國移民 × 稅務規劃|3 分鐘系列
系列文章目錄
這是一組三篇系列文章,可依您目前最在意的問題自由切換閱讀。
| 篇章 | 主題 | 讀完會懂什麼 |
|---|---|---|
| 上篇 | 股票、基金、房產要不要移民前整理? | 一筆增值資產,移民前後賣,可能差多少稅 |
| 中篇 | 父母匯錢是贈與、借款,還是申報風險? | 大額贈與不一定課稅,但漏報一張表可能很貴 |
| 下篇 | 海外帳戶為何要先盤點? | 沒賺錢也可能要報,FBAR/FATCA 有何差別 |
下篇|進階但很常見的海外申報風險
你是否也有這個疑問?
我海外帳戶沒有利息,還需要向美國申報嗎?
美國海外資產申報並不取決於你有沒有賺錢,而是看你是否持有帳戶或特定海外金融資產。
本文重點快速導覽
一、為什麼沒賺錢也可能要申報?
很多人以為美國報稅只看收入,但海外帳戶與海外資產申報(如 FBAR 肥爸、FATCA 肥咖),稅局查核的重點是:帳戶的年度最高餘額、是否擁有簽字權或實質控制權。
一句話先記住
有些表格不是因為獲利才要報,而是因為你持有該資產、具有特定持股比例,或對海外帳戶擁有簽字權與實質控制權。
二、FBAR 與 FATCA Form 8938 差在哪裡?
|
項目 |
FBAR |
FATCA Form 8938 |
|---|---|---|
|
主要看什麼 |
海外金融帳戶 |
特定海外金融資產 |
|
申報門檻 |
當年度內任一時間點,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的最高餘額合計超過 10,000 美元 |
依居住地與申報身分不同 例如,居住於美國境內之單身申報者:年底超過 50,000 美元,或年內任一時間點超過 75,000 美元 |
|
向誰申報 |
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 (FinCEN),不隨 1040 稅表寄送。 |
國稅局 (IRS),必須作為 1040 稅表的附件一起申報。 |
提醒
重點提醒
許多高資產族群常常因為符合 FBAR 門檻(超過1萬美元)就只報了 FBAR,卻忘記自己也已經觸及 FATCA 門檻,因而遭到 IRS 漏報重罰。兩者是完全獨立的義務,不能互相取代
三、數字案例:帳戶沒賺錢,罰則可能很有感
假設小陳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後,還保留以下境外帳戶:
|
帳戶 |
最高餘額(美金) |
|---|---|
|
台灣銀行帳戶 |
20,000 |
|
非美國證券帳戶 |
280,000 |
|
合計 |
300,000 |
|
情境 |
可能結果 |
|---|---|
|
非故意漏報-FBAR |
基本罰則約為每年 10,000 美元(依法令依通膨逐年調整)。若能證明有『合理理由(Reasonable Cause)』且主動補報,有機會爭取免罰。 |
|
Form 8938 未申報 |
基本罰則 10,000 美元;若收到 IRS 通知後仍未補正,最高可加罰至 50,000 美元。 |
|
被認為是故意隱匿 FBAR |
處以每帳戶最高餘額之 50% 或 100,000 美元(取其高者)之罰鍰。 |
故意未報 FBAR 的示例風險:約 450 萬元(以 30 萬美元海外帳戶若按 50% 等級示例計算)
四、常見 Q&A 一次搞懂
Q01|海外帳戶沒有利息,也要報 FBAR 嗎?
如果你是美國稅務居民,且當年度內任一時間點,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的最高餘額合計超過 10,000 美元,則須申報FBAR。
Q02|FBAR 跟 FATCA Form 8938 可以只報一個嗎?
兩者制度不同,需依照各自規定申報。
Q03|我應該從哪裡開始?
先列出海外銀行、券商、保單、基金、公司股權、信託與共同帳戶,再判斷是否達申報門檻。
五、總結與建議
本篇一句話
美國海外申報最反直覺的地方是:不是有賺錢才有事;有時候只要帳戶存在、你擁有控制權,依法就必須申報。
想進一步評估?
想了解您適合的移民前稅務規劃方式?歡迎與熟悉美國稅務、跨境贈與與海外資產申報的專業團隊討論,先釐清身分、資產與申報風險,再決定下一步。
數字與法規備註
本文案例為教學示例,美元換算台幣均以 1 美元=30 元估算;實際稅額會受到年度法規、所得級距、州稅、居住地、資產所在地、成本認定、申報身分及個案事實影響。
|
項目 |
本文使用數字/概念 |
資料依據 |
|---|---|---|
|
Form 3520–外國人贈與 |
非居民外國人或外國遺產贈與合計超過 100,000 美元需申報;遲報罰則可為每月 5%、最高 25% |
IRS Gifts from Foreign Person https://www.irs.gov/instructions/i3520 |
|
FBAR |
當年度內任一時間點,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的最高餘額合計超過 10,000 美元 |
FinCEN FBAR 說明 https://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d/report-of-foreign-bank-and-financial-accounts-fbar |
|
FATCA Form 8938 |
門檻依居住地與申報身分不同;未申報基本罰則 10,000 美元,通知後仍未補正可再增加,最高 50,000 美元 |
IRS FATCA Reporting for U.S. Taxpayers https://www.irs.gov/pub/irs-pdf/i8938.pdf |
|
台灣 115 年贈與稅免稅額 |
每位贈與人每年 244 萬元台幣;課稅級距請依最新公告 |
財政部/行政院公報 115 年遺產及贈與稅公告 |